看起来不是很复杂的一个案件,村里新盖的一座民房,房东和施工人按风俗口头协商施工,房子盖好以后,施工人却把房东告上了法庭!
从施工人的起诉状上可以看出,房子盖好以后,房东迟迟不支付四万多的建房款,催要欠款时还被谩骂,无奈起诉到法院。由此看来,这个房东是够不讲道理的,房子都建好了,不给钱还骂人。
按照施工人网上提交的起诉状显示,诉前调解员打通了房东的电话。一提到此事,房东的怨气比施工人还大,对房子的建设质量很不满意,毛病说了一大堆,并且还说已经预交了三万元的建房款了。之后,我们将情况反馈给施工人,但他明确否认已经预付的三万元。先不说施工量是多少、有没有质量问题,就论这三万块钱,一方说给了,一方坚决否认,但是,事实真相只有一个,给或者没给,可以断定,双方当事人必然有一方做虚假陈述。到底谁在说假话呢?我们决定首先让当事人来法庭,当面问个究竟。
首先来到法庭的是施工人,中等身材,黝黑精壮,看样子倒也像个实诚人。攀谈询问中,他言语连贯,眼神没有丝毫躲闪,委屈抱怨的情绪十分饱满。他讲到,自己和这个房东还有点亲戚,也是邻村朋友,平常也认识多年,正是因为这样,才答应为他盖房子,并且前期一分钱没有收。但是房子盖好以后,房东不仅不给钱,在测量结算时还不配合工作,进行阻止谩骂,施工人无奈才起诉到法院。施工人说得头头是道,在面对面的询问中,没有发现什么虚假的痕迹,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他。
我们并没有在这个时间安排双方当事人当面对质,施工人走后,才与后来的房主见面。房主六十左右的年纪,有点老去的模样但精神依然抖擞,灰白短发,多少有点乡村干部的样子。通过询问,房主的气愤比电话中的还大,他说:“虽然施工质量不行,也没有支付全部盖房款,但是已经支付的三万元清清楚楚,就是当面给他的现金,不是钱多少的事,受不了这个侮辱,就算官司打到天安门,也要个清白。”看样子不用多问了,按照这怼天怼地甚至不惜粉身碎骨的气势,如果只为了三万块钱的话,绝对不值当。
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而且变得更加复杂,看似小小的案件,如果判决结果与事实真相存在偏差,怕是会演变成六月里下雪的大冤案了。房主称给了三万块钱,但是一没转账记录,二没证人凭据,如果照这样下去,依据现有法律规则,房主败诉难逃。但是,我们心里还是有疑问的,证据规则推定的事实很可能并不是客观真相。经大家一起协商后,我们决定去村里一趟,向不会说法的房屋要答案。
现在正是农忙季节,我们赶在中午家里有人的时间奔赴建房现场。烈日当头,万物被阳光直射后已经几乎没有了影子,人心应该也是,在阳光下,谎言和虚假无处藏身。
随车轮腾起的层层热浪和灰尘打破了村里午后的宁静,我们法庭连庭长、法官、书记员总共六人一同来到了房主家里。新建成的宅院,宽敞明亮,又时髦干净,可以确认这是一个富裕人家。按照提前谋划好的,我们并没有多问三万的事,总的工程量还没有确定,先组织双方进行测量结算。在双方当事人、干活工人和法庭干警的共同参与下,拉尺子,搬梯子,前前后后、上上下下将所有的建设项目量了个遍。碰到有争议的地方就多量几次,实在不行我们法庭干警自己量。天气很热,太阳很晒,当汗水浸透衣服的时候,我相信,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在场人员都看到了我们的态度——今天这一趟,查不出个水落石出,我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在测量结算的同时,我们按照计划围绕三万元的支付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交谈。交谈采用单方和多轮的方式,庭长、法官和书记员分别单独同双方当事人交谈。一边谈、一边看、一边测量结算,因为真相只有一个,所以我们有的是耐心。随着煎熬的持续,终于有一方当事人出现了松动,施工人悄悄的给我说:“只要房主不说别的,把剩下的钱给了,三万元可以不要,如果打官司,一份钱也不能少”。他还是一脸硬气的样子,但是我已经清晰的感觉到,曙光来了。
虽然真相已经接近露出水面,但剩下的事情依然复杂,我们要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沟通解决问题的方案,东西不多,但每一分都是血汗钱,多给少给都不公平。我们得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施工人没有认错,干了活,不给钱还挨骂,他有委屈和愤怒的理由,既然承认了,就不能再刺激他,挖苦他,万一撂挑子走了,案子也不好处理;房主被冤枉了半天,窝了一肚子火,这时也不能让他任意发泄,万一言语过激,双方再争吵起来,功亏一篑。我们还要核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数额和价格,最终将应当支付的钱数和支付时间落实到书面上,让双方当事人都签字确认。我们还需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告诉他们合理合法的行为方式和解决纠纷的途径。最后,日头已偏西,双方当事人终于在调解协议上进行了签字确认,施工人签完字就悄悄的走了,我们并没有阻拦他。房主已经消了气,留我们进屋喝杯茶。
来不及停留,庭里还有好多案件需要处理,急匆匆踏上回去的路程,大家一身疲累却都很开心。虽然双方并没有在现场握手言和,但我们相信,纠纷已经化解,仇恨完全消除,而法治和友善的种子也已经在他们的心里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