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过来我办公室一下,有一个案子,当事人交来一份申诉状!”
电话里庭长的声音似乎比平时多了一分急促。我当时就蒙了:“申诉?对于我这个刚从事审判工作三五年的小法官来说,未免也太残忍了吧”。
匆忙来到庭长办公室,迫不及待地拿到这份申诉状,赶快扫了一眼上面所反映的内容,脑海中快速检索,好不容易寻到很模糊的一段记忆。这个案子非常简单,是一起借款担保纠纷,几万块钱的标的,就一份借款担保合同和收据,被告在收到开庭传票的情况下甚至都没有来参加庭审。“他有什么可以申诉的呢?”又仔细研究了当事人所申诉的事项,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被告只是担保人,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二是原告不应该只起诉担保人,应当同时起诉借款人;三是被告只是一般担保不是连带保证,并且已经超过担保期间。看清楚这位当事人所要申诉的问题,我怦怦乱跳的心恢复了平静。都是经常处理的法律问题,虽然记不清当时开庭判决的细节,但应该不至于在这些法律问题上出错。庭长叮嘱以后,我带着申诉状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将该案的审理卷宗找出来,前前后后又看了几遍,还是没有问题。对于这名身份已经变更为申诉人的被告,我自始至终也没见到过他,判决书送达后也未曾收到他的反馈意见,难道事实背后的真相并不是缺席判决所认定的那样吗?带着疑问,按照程序要求,我安排了和这位申诉人的第一次见面。
熟悉的审判庭里只有我和书记员。在等待期间,我应该比申诉者更忐忑一些,在面对未知时,心中难免会有一些不安。随着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终于得以见面。还没等我让座,他的责备便铺天盖地地压了过来:“ 法官,你判得不合理,我要求重审。我又没用一分钱,为什么让我还?还把我的工资冻结了,害的我家里人天天和我吵架。借款人媳妇孩子都在家里,你们为什么不去找他们?你们太欺负人了!”他很激动。不过,我能看出在激动的背后,更多的是无奈和委屈。在一阵发泄过后,我劝他消消气坐下来,继续耐心地听他说。
原来他是一名公职人员,家里条件本来不错,后来认识了案件的借款人,在不长的时间里先后为其担保借了80多万元,而且还有一部分高利贷。后来这位借款人卷款而逃,大批债权人找到担保人要求其还债,有去单位、家里闹的,有恐吓的,有起诉的,本案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在变卖了家里的大部分财产偿还了50多万后,家里实在无力偿还了。他的父母不再管他还经常加以责骂,他的妻子也闹着要和他离婚。说着说着,这位二百多斤的大汉快要哭出来了。经过近半个上午的倾诉后,他终于平静了下来。可算轮到我说话了,劝说、解释、责备。反反复复后,他说出了真实的目的,希望法院解除对他工资账户的冻结,给他留一部分基本的生活费用来维持家庭和谐。我能理解他是多么不容易,因此许诺再把债权人叫来,做一次调解。
在劝了原告劝被告后,终于得以安排一次双方协商的会面。超乎预料的,才没说几句就谈崩了,互相诉苦,互相指责,互相谩骂,最后忿忿而去。但是事后没多久双方就都改变了态度,与我联系诉苦并要求做调解工作。债权人说,他老伴年纪大了身体不好,孩子要买房子,处处都用钱;担保人说,他做梦都想兜里多几块钱,放学接孩子的时候可以给孩子买个玩具。过了一段时间双方又谈了一次,还是不行,担保人嫌给他留的工资太少。不过事情还得继续,因为我们三个都没有放弃的打算。终于,在两个多月的你来我往后,双方和解了,担保人同意积极还款,债权人同意只要五万的本金放弃三万多的利息,同时还同意在担保人已经被冻结的账户中,每月留一千七百元生活费给担保人。棘手的事情得以解决,积极努力后收获的成就感就是对自己最好的奖赏。原来法官与当事人之间,争执与理解之间,申诉与和解之间,只差一个面对。
在接触到的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矛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沟通不顺畅、不彻底造成的。当事人之间无法准确地传达各自的意思,导致双方产生误解,或者采取不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法官与当事人之间交流不充分,导致法官不能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当事人的委屈得不到倾诉,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也没有合理足够的理解,进而导致上诉上访。如果能够尽早地、及时地将这些争执面对面地谈,你一句我一句地说明白,或许绝大多数的矛盾都不再是问题。法官的对立面不是当事人,当事人也不是法官的敌人。当事人来到法院,必然是来解决争议的,是来寻求依靠的。因此,越是争议大的案件,越是愤怒的当事人,越应当积极地去面对。通过面对,耐心地倾听他们的心声,而不是在电话中冰冷地应付;通过面对,积极地讲理释法,而不是让当事人在其他人员的转述中产生误解。面对面的交流能够温暖感化当事人,而不是让他们在无可奈何中走向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