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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以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级法官、执行团队长。他长期在审执一线工作,审执经验丰富,善于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先后四次被聊城中院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1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2年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71件,结案600件。各项指标在全院均名列前茅,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