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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月,高唐县人民法院赵寨子人民法庭员额法官。他所撰写的《高唐县人民检察院诉山东纳珠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袁某、杨某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为山东省2020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并荣获全市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
2022年上半年,李明月共计收案107件,结案106件,平均审限7.02天,结收比99.06%,调撤率75%,服判息诉率100%,全部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