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报道
聊城日报整版报道市中级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做法
  • 作者: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2日

  

  让文明之光闪耀天平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走笔

  ■ 王军豪 王希玉

  文明,是一个单位的精神名片,是一个单位的发展灵魂,精神文明创建更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走进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环境窗明几净、读书沙龙书香四溢、道德讲堂崇德向善……文明创建成果如缕缕清风扑面而来。

  近年来,聊城中院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强化审判执行工作职能,坚持公正、高效、文明司法,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尤其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擦亮“奉法惟公”文明创建品牌,扎实推进文明创建稳步提升。

  法徽闪耀追梦路,文明花开新时代。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聊城中院连续1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并获评2022年聊城市市直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持续筑牢思想根基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更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必须始终讲政治。”7月5日,聊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表示。

  党建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更是引领、推进文明创建的重要保障。打造“奉法惟公”党建品牌,是聊城中院机关党建工作的一大亮点。

  多年来,聊城中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在“奉法惟公”党建品牌的引领下,机关党建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为中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作风保障。

  为深入落实市委提出的干部执行力提升年活动,今年4月,聊城中院联合西北政法大学举办了新形势下司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活动中,学员们实地瞻仰延安革命纪念馆,重温党的光辉历程,传承红色精神。

  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聊城中院持续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该院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为中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由于“两个作用”发挥得好,各部门均圆满完成了繁重的执法办案任务。

  聊城中院执行局党员干警贾忠波因积雪路滑不慎摔倒,导致股骨颈骨折。在医院躺了几个月后,贾忠波执意要出院。医生拗不过他,允许他出院,但特意叮嘱:“伤势严重,要卧床休息至少一年,一年半后再扔掉拐杖。”但贾忠波仅休息了几个月就开始上班。“我的同事都很忙,在家里我实在待不住。”贾忠波的话简单质朴。于是,去年6月起,中院多了一位拄着拐杖上班的执行干警。

  多年来,聊城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筑牢廉洁司法思想防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通过开展读书班、分享会、理论研讨、专题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成果,持续筑牢广大干警职工思想根基。充分运用“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优秀学习组织。

  坚持公正文明司法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刘某兰与刘某香系亲姐妹关系。为方便耕种,双方于2002年互换耕地,并约定“换地不换证”。2015年,当地政府按照双方换种后的实际耕种情况,给双方办理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因此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没有化解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又于2021年为刘某香颁发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导致案涉争议土地“一女二嫁”,既登记在2015年刘某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下,又显示在2021年刘某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

  该案承办法官高世宁认为,原告刘某兰和第三人刘某香为亲姐妹关系,具备调解的感情基础;如果这次诉讼以“一女二嫁”为由撤销刘某香2021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则刘某兰势必会持2015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再提起排除妨碍民事诉讼,相关纠纷无法彻底化解。

  厘清纠纷根源后,高世宁从亲情角度入手,以感情为切入点,耐心疏导,使双方由最初的拒绝沟通到愿意调解。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这场长达8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纠纷顺利化解,既修复了双方受损的亲情,也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展现了司法的温度。

  司法有温度,也要有力度。

  马某系陈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其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一审过程中,要求临清某汽修厂负责人赵某出具虚假修车发票和销货清单,意图获得更多赔偿,导致该案被聊城中院发回重审。东昌府区法院在重审该案过程中,马某又授意济南某汽车配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某向该院提供虚假配件销售清单,导致该案被聊城中院二审改判。马某先后指使赵某、石某作伪证,赵某、石某在马某的要求下伪造证据,导致该案历经法院四次审理才还原事实真相。针对马某、石某、赵某妨害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聊城中院根据三人的行为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分别对马某、石某、赵某作出罚款20000元、1000元、500元的决定。

  “伪造重要证据,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妨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公正审理,是对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挑战,依法应当予以惩处。”聊城中院立案庭庭长陈正飞表示,通过对马某、石某、赵某妨害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既彰显了司法权威,又给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警示。

  多年来,聊城中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坚持公正高效文明司法。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畅通民生绿色通道,深入实施多元解纷“减量”、繁简案件“分流”、服判息诉“优质”、小案尽执“砺剑”工程,在保障民生、服务企业、行政应诉、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案件中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不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创新,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今年5月,聊城中院《凝聚生态保护合力,筑牢黄河安澜法治屏障》项目入选聊城市法治为民十件实事,《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案例被评为聊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大创新典型案例,《黄河流域生态与文化融合保护研究》课题被评为法治聊城建设理论与实务课题研究十佳课题。

  开展先进典型选树

  营造浓厚向善氛围

  2021年6月23日,聊城中院法警支队一中队中队长段建芝看到一名路人骑着电动自行车撞在工地围挡上并倒地不起、口鼻流血。情况危急,段建芝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后及时与伤者家属取得联系。事后,伤者家属将一面绣有“见义勇为 英勇救人”字样的锦旗送到段建芝手里。

  无独有偶,聊城中院法警支队齐成龙、阮志、郑国刚3名法警在门岗值班时,一辆逆行电动车与一辆正常行驶电动车发生碰撞,双方驾驶员均摔倒在地。见此情景,3名执勤法警立即跑出门外,郑国刚指挥过往车辆绕行,避免受伤人员受到二次伤害,齐成龙和阮志上前询问受伤人员伤势情况,在确定当事人头部安全的前提下,扶起当事人和电动车,并与逆行驾驶员沟通协调,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这样的好人好事,在聊城中院不胜枚举。聊城中院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向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凡人善举学习活动,引导干警积极参与“聊城好人”“发现榜样”“最美聊城人”等系列评选,营造崇德向善浓厚氛围。近年来,中院先后有3个部门被评为“聊城市最美巾帼奋斗集体”,3人被评为“聊城好人”,3人被评为“聊城最美军嫂”,2名干警家庭被评为“聊城市最美家庭”。

  加强单位文化建设

  开展活动丰富多彩

  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聊城中院十分注重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运用院史馆、文化走廊、心灵驿站等场所展示法院文化,营造浓厚文化氛围。

  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并考虑到青年党员处于“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关键阶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形成阶段,聊城中院研究决定成立“党员读书社”。

  多年来,聊城中院坚持以党支部为单位统一购书,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及文学、历史、哲学类图书。在管理方面,指定专人负责书籍的购买、管理及信息报送工作,所购图书产权归属中院“法官书屋”;各支部统一填写购书信息,报送机关党委统一登记;图书在各支部传阅完毕后统一送到“法官书屋”公开展阅。

  通过“党员读书社”多年来的不懈努力,聊城中院党员干警普遍反映,对党的光辉历史、党的优秀传统、党的职能构成有了新的、更深刻的认识,党员干警的思想境界得到了一场大洗礼。

  “党员读书社”使党员队伍建设得以加强,组织生活质量得以提高,实践能力得以增强,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善于工作、勤于思考的好同志、好法官。在他们的影响带动下,聊城中院办案质效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提升。无论是被称为“执行局老黄牛”的周怀成,还是专门和疑难商事案件打交道并炼就一双火眼金睛的民四庭法官刘颖,都得益于在长期阅读中培养的韧劲和智慧。

  聊城中院长期以来的文化建设结出了累累硕果。“党员读书社”项目在全省法院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创新竞赛中被评为创新案例二等奖,典型做法被多家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新冠疫情期间,聊城中院专门成立心理疏导工作小组,通过心理咨询、心理援助等各项环节有序开展,为存在心理困扰的干警及时进行心理干预;成立合唱团、瑜伽班等文娱兴趣小组,举办联欢会、运动会、经典诵读等活动,干警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常态开展志愿服务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天,聊城中院与东昌府区新区街道王卷帽社区共同在聊城市民文化中心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治理环境污染,共享碧水蓝天。”宣传活动现场,聊城中院干警们悬挂环保主题横幅,摆放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向社区及周围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和印有法律知识的手提袋。围绕环境污染、破坏耕地、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滥伐林木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保法律知识,中院干警展开宣讲,以案释法,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后果,引导群众从小事做起增强自觉抵制危害环境的行为。同时,干警们还向现场群众深入宣传今年新实施的黄河保护法,让群众了解保护母亲河的重要意义,依法保护母亲河。

  深入群众普法,站在街头维护交通秩序,走进小区打扫卫生……聊城中院志愿者的身影总会不时地出现在市民眼前。

  聊城中院扎实开展创建模范机关、“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开展义务植树、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深入社区、校园、机关、军营、企业等开展法治宣讲,近三年时间普法惠及人数两万余人,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常态化深入帮包小区开展垃圾清理、维护秩序、不文明行为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为进一步拓展服务职能,聊城中院建立“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让户外劳动者切实感受到“渴了能喝水、热了能乘凉、冷了能取暖、累了能休息、伤了能救急”的帮助与温暖。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多次为坚守在核酸采样点的医护人员、社区工作人员送去可口的早餐和午餐。春节期间,关心慰问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员、辖区困难群众,并发放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用品。中院站点先后被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评为“2022年最美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刘延杰表示,下一步,聊城中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六个新聊城”贡献司法力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