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优化县域营商环境
案例简介
关 键 词:“僵尸企业”出清 优化营商环境
涉及领域:司法服务
服务对象:破产企业
取得成效:近年来,莘县法院共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3件,处置破产债权8354.4万元,盘活土地138亩、安置职工870人。
案例详情
近年来,莘县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坚持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原则,在完善优胜劣汰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僵尸企业”出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力助推莘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是坚持府院联动对接机制。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破产企业债务,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依法审理了莘县巾被厂、莘县对外贸易公司两家国有企业破产,不仅实现了国有企业“无震荡”破产,而且有力地促进了政府的城建改造和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加快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一方面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制定出台了《莘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实施意见》《莘县人民法院关于服务全县“重点工作攻坚年”优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的实施意见》《莘县人民法院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的意见》,成立了为全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服务全县“十大计划、五个意见”推进实施,安排专人跟进重大项目。配齐配强审判队伍,强化各部门、各业务庭分工合作;另一方面实施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提高审判效率。三是充分发挥法院的监督协调作用。形成了“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政府工作组协调解决遗留问题,法院在法律层面上把关指导”的办案模式。四是创新审判工作方式。在疫情期间,运用网络视频技术召开了巨龙新能源、新天宇等破产债权人会议,创造性地使用网络投票表决,积极促成2个新项目在莘县落地建设,成为我市盘活“僵尸企业”的典范案例。五是加强破产审判实践的理论性转化。《关于审理破产案件使用管理人制度的调研报告》在山东审判网发表,并作为典型材料递交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层法院破产审判现状及前景的调研报告》和《非私营性破产审判管理模式的实践与探讨》在省院破产案件审判交流会上进行交流。《债权人利益冲突的法律适用与实践应对》入选第一届山东破产法论坛。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