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营商环境 > 典型案例
冠县法院积极服务新旧动能转换
  • 作者:聊城中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

        近年来,冠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履行司法职责,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出台《关于为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等五个文件,制定落实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深化落实新旧动能转换。

   一是推进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升级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大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诉前解纷机制”两个“一站式”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诉讼服务。大力实施法治营商环境“六个一”工程,搭建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进一步整合诉前调解工作室、道交一体化处理平台、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执行和解中心等资源,完善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名册,推动诉调对接平台与银行、证券、期货、商事调解组织等相关平台的对接,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的专业化水平。

   二是严格公正文明审判执法。正确区分罪与罪的界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企业及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在司法活动中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该变通的变通,该协调的协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和谐完美的结果。妥善审理民营企业破产、兼并、改组、改制中发生的纠纷,妥善处理改制企业的产权和遗留债务,促进生产要素重组。妥善审理民营企业金融纠纷,积极防范和化解民营企业金融风险,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妥善审理交通、市政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引发的各类投资纠纷案件,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在案件办理中慎用强制措施。办理案件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诉讼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探索采用债权转股权等灵活的执行措施,切实把诉讼活动对正常经济活动的影响降到最低。对正在使用的厂房、设备等主要设施,慎重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要采取灵活措施,切实把诉讼活动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