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雪中送炭,让弱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近日,中院速裁团队办案人员李国丰一行带着法律文书,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后,抵达高唐县赵寨子镇,对照电子导航和当事人描述,找到了当事人住址。
当事人家位于村镇边缘。李国丰搀扶着出门迎接等待的老人,回到有些昏暗的室内,并将判决书亲手交给了当事人。当得知彭某视力、听力都不好后,李国丰就耐心地提高音量与她交流,用手指指出位置,逐字逐句帮助当事人阅读了解判决书结果,指导当事人完成了送达回证的签收。
将法律文书交给当事人后,李国丰并没有急于离开,而是关心地询问了两位老人的近况、解答了他们关心的问题,向他们讲明了下一步该如何实现自己的权益。
彭某被摩托车意外撞伤一事,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一道难关。彭某夫妇二人的年龄都在七十岁以上,又无儿无女,自己处理医疗、诉讼各项事宜十分困难,且老人家境贫困,四万多元的治疗费用对他们来说尤难负担。
高唐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负担原告医疗费用中的三万八千多元。被告对此提出异议,认为一审认定的金额超出了自己的责任,并提出上诉。
中院开庭调查时,被上诉人一方当事人迟迟不到,引起了办案人员李国丰的注意。经过询问得知,两位老人因为使用老人机,无法出示健康码无法进入法院。了解情况后,李国丰同志稍微推迟了开庭时间,将两位老人接进法院出庭,并且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带老人从内部电梯抵达开庭地点。因为彭某是湖南人,加之年老耳背、说话不清,开庭时李国丰耐心解释被告上诉理由,询问老人答辩意见,让两位老人感受到了关心与尊重。
庭审结束后,两位老人准备去骨科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并坚决婉拒了李国丰为他们打车。李国丰便将他们送到公交站牌,为他们说明路线,目送他们坐上公交车。
针对原告的现实情况,李国丰与被告充分沟通,告知一审法院在认定被告过错及原告损失方面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判决被告承担原告损失80%的结果公平公正。被告对李国丰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法理应用准确、司法释明到位、工作饱含真诚与真心的态度非常认可,对合议庭维持一审判决的结果表示接受和理解。做好被告工作后,李国丰加班加点,以最快速度撰写完成了判决书,并采取亲自上门的方式将判决书交到了当事人彭某手中。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院长曾多次指示,在司法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要分层次保障不同群体的诉讼权利,充分考虑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并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将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起个案和办案的每个环节中。该案的顺利审结,正是中院办案人员贯彻落实刘延杰院长指示要求的一个镜头。
当日下午四点十分,两位老人目送着法院的公务车辆驶离。时值初冬,多日前刚有过降雪,但此时清风吹拂,阳光明亮。中院办案人员坚持司法为民,努力让弱势群体享受到司法保护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