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丽艳
开栏语:近年来,随着我国道路交通事业的迅猛发展,机动车保有量飞速增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已经成为法院民事审审判工作中数量增幅较快、处理难度较大的案件类型。审判实践中,很多法院对诸如责任主体的认定、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害赔偿的范围等问题还存在一定的分歧。为了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法规,妥善处理相关案件,促进裁判尺度的统一和裁判水平的提高,我们开设了这这一专栏,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探讨和研究。
一、酒后代驾致人损害赔偿纠纷引发的思考
案例一:小李驾车与好友小王一同外出游玩,返回途中由于小李饮酒,故小王驾驶其车辆。行驶途中,小王驾驶车辆与一摩托车相撞致骑行者受伤。后骑行者起诉小李、小王两人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案例二:小李因赴宴醉酒,遂打电话请代驾公司派人代驾,并签订代驾合同,支付代驾费用。代驾人在代驾途中发生事故致他人受伤,伤者遂将小李、代驾公司、代驾人告上法庭请求赔偿。
案例三:小李与同学在酒店聚餐,聚餐结束,因小李饮酒不能驾车,酒店遂安排人员代驾,代驾人在代驾途中发生事故致他人受伤,伤者遂将小李、代驾人、酒店告上法庭请求赔偿。
以上三则案例均是酒后代驾引发交通事故所致的纠纷,但上述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却引发争议。有观点认为酒后代驾是承揽关系,也有观点认为是委托关系,不同观点的出现也折射出法官对酒后代驾赔偿主体的认定存在困惑。
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判断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是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首要任务,它直接关系到应由谁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我国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坚持“二元说”标准,即运行支配说和运行利益说,原则上由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享有者承担责任,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过错责任。“运行支配说”来源于危险责任理论,即“谁支配机动车车辆、控制和减少危险,谁承担责任”;“运行利益说”来源于报偿责任理论,是指“利益的归属之处亦为损失的归属之所”,某主体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致他人损害的,该损失应作为利益追求的费用而由该主体负担,因机动车运行而获得利益者应就其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三、从前述案例看酒后代驾致人损害的主体认定
(一)个人代驾中的责任主体认定
1.个人无偿代驾中责任主体的认定
个人无偿代驾,多发生于朋友、熟人关系之中。依前述机动车事故责任主体判断的一般标准,在该机动车致人损害时其责任主体应认定为被代驾人,代驾人虽非机动车事故的责任主体,但作为机动车驾驶的实际操作者,其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若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也应对受害人承担过错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本文前述案例一,小李因为机动车的运行支配与运行受益人,应为机动车事故的责任主体,但若小王驾驶有误,对损害发生有过错,其也应承担过错侵权赔偿责任。此种情形下,被代驾人与代驾人应对损害的发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这种连带责任在性质上应属不真正连带责任。
2.个人有偿代驾中责任主体的认定
个人有偿代驾,主要是指个体司机与饮酒者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将饮酒者及车辆送达目的地,个体代驾人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报酬。在此种法律关系中,个体代驾人与饮酒者之间形成劳务关系,若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由于被代驾人对机动车享有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故被代驾人应为赔偿责任主体。若代驾人对损害有过错,其应根据过错原则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其与被代驾人之间属劳务关系,故被代驾人应承担雇主替代责任。 此种情形下,两种责任的承担发生了竞合,应根据受害人请求权的选择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当代驾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被代驾人应与代驾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专业代驾公司代驾中责任主体的认定
专业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服务,是饮酒者与代驾公司之间发生的委托关系。但是,代驾人与被代驾人之间具体法律关系的创设,不能否定对机动车事故责任主体认定一般标准的遵从。在委托关系中,代驾人的有偿和无偿,是反映代驾人的“ 驾驶劳务”是有对价的劳务还是无对价的劳务,而并非是机动车直接运行的收益,它亦不能改变委托关系中被代驾人仍是机动车运行支配与运行收益人的地位。通常情况下,饮酒者会与代驾公司签订代驾合同,约定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谁来承担责任,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交通事故中受害的第三人。在此情形下,对受害人而言,其既可请求被代驾人承担机动车事故责任主体的赔偿责任,也可请求代驾公司对司机的侵权行为承担雇主替代责任,被代驾人与代驾公司仍为不真正连带责任。被代驾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与代驾公司的合同约定,向代驾公司追偿,如前述案例二。
(三)酒店、娱乐场所代驾中责任主体的认定
目前,越来越多的酒店、娱乐场所会专门为喝酒后的顾客提供代驾服务,无论是有偿服务还是无偿服务,这种服务都是消费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则表明酒店、娱乐场所没有尽到自己的安全注意义务,在事故车辆没有保险或保险不足时,酒店、娱乐场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根据前述机动车事故责任主体认定的一般标准,在此情形下,对受害人而言,其既可请求被代驾人承担机动车事故责任主体的赔偿责任,也可请求酒店、娱乐场所对司机的侵权行为承担雇主替代责任,二者仍为不真正连带赔偿责任。被代驾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酒店、娱乐场所违反了消费服务合同的约定为由向酒店、娱乐场所追偿,如前述案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