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外网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随笔
“严”字当头促公正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9日

“严”字当头促公正

开发区法院  朱会良

《汉书·张释之传》记载,汉文帝出巡经过城北的中渭桥时,有一个人突然从桥下跑了出来,致使皇帝车驾的马受了惊,于是汉文帝命令卫士捉住这个人,交给了廷尉张释张释向皇帝报告说,那个人触犯了清道的禁令,应处以罚金。汉文帝发怒说:“这个人使我的马受了惊,幸亏我的马温和,假如是别的马,一定弄坏车使我受伤!可是廷尉才判处他罚金!”

张释之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应该共同遵守的。现在法律就这样规定,如果改变而去加重它,这样法律就不被百姓相信了。而在事发当时,皇上您让人立刻杀了他也就罢了。现在既然把这个人交给廷尉,廷尉是天下公正执法的带头人,稍一偏失,天下执法者都会任意或轻或重,老百姓把他们的手足放在什么地方呢?愿陛下明察。”

许久,皇帝才说:“廷尉的判处是恰当的。”

无独有偶。有人偷了汉高祖庙神座前的玉环,被抓到了,汉文帝将其交给廷尉治罪。张释按法律所规定的偷盗宗庙服饰器具之罪判处其死刑,并奏报皇帝。皇帝勃然大怒说:“这个人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竟敢偷盗先帝庙中的器物,我交给廷尉审理的目的,想要给他的惩处,而你却一味按照法律条文把惩处意见报告我,这不是我恭敬奉承宗庙的本意啊。”
    张释之说:“依照法律规定,这样处罚已经足够了。况且在罪名相同时,也要区别犯罪程度的轻重不同。现在他偷盗的器物就要处以灭族之罪,万一有胆大妄为的人挖掘,陛下用什么刑罚惩处他呢?”

过了一些时候,汉文帝和薄太后谈论了这件事,同意了廷尉的判决。张释由此得到天下人的称赞。

一个人的过错,有大小、轻重,无意、故意之分,受到的处罚也应当有轻重的区别。在执法判案中,不能很好的把握司法审判的度,不能够坚持严格司法,如果带着情绪、好恶去处理,往往会将案件处理的或轻或重。在上述两个古代案例故事中,廷尉张释排除汉文帝的干预干扰,执法中允,坚持严格司法,保证了司法公正。

张释之坚持严格司法,保证司法公正的精神,值得我们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学习借鉴。

严格司法,是以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宗旨,在司法过程中按照司法规律的要求,将宪法和法律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严格司法的重要司法政策,对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司法制度、保证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严”字当头的严格司法政策,是回应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关切,体现出中央厉行法治的信心和决心。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司法机关作为具体案件的裁判者,对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负有不容忽视也无可替代的职责。法官应当把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努力让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严格司法就是要求法官要对案件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在诉讼活动中,法官既要不受自身情绪的影响,又要排除外界的任何干预和压力,坚持客观中立、不偏不倚,以严格司法来体现和保障司法公正;严格司法就是要求法官要坚持理性思考、公允判断,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去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面对诱惑不迷失、顶住压力不畏惧、亲情面前不困扰,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格司法就是要求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始终要充分尊重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严格落实回避、辩护、审判公开等制度,确保通过程序的公正取得裁判结果的公正;严格司法就是要求法官要恪守司法良知,坚持秉公办案、伸张正义,敢于独立裁判,最终达到公正的裁判结果。

相反,如果法官不严格执行法定的规则和程序,放松甚至随意降低法律标准,任意突破法律制度规定,就极易造成冤假错案。如果没有严格司法,受到外部的干预干扰,司法公正将成为空中楼阁。

张释之的严格司法、排除干预干扰的案例故事却给我们深深地启迪。

关闭

版权所有: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55号 电话:0633-8782466 邮编:27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