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月圆人常圆
莒县法院 单体瑾
“法官,我真的是没办法了,才带孩子来找您的,请您帮帮我吧!”刚到法庭就遇到这对父子,我还记得这是年初来离婚的老王,于是赶紧请他们进屋坐下并端上一杯水,关切问到:“老王,遇到什么困难了,跟我说说。”
老王却看着自己的儿子,几次欲言又止,“法官,您真得帮帮我,自打年初,孩子就没见过妈妈,这不是要中秋了嘛,孩子也知道这是一个团圆的节日,整天问我妈妈是不是要回来了,我打了几次电话,要么是关机要么是无人接听,怎么也联系不上孩子他妈,孩子还这么小,我跟他妈的事儿也没告诉他,就跟他说妈妈外出工作了……”
我点点头,明白了他的意思,当时老王同意离婚,唯一的条件就是六岁的儿子由他抚养,他一定是因为害怕儿子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才隐瞒了离婚的事实。我走近一直低头不语的小男孩儿,摸摸他的头:“你叫洋洋吧,我听你妈妈说过你,说你可懂事儿啦。”小男孩儿这才抬起头,眼睛亮闪闪地看着我:“阿姨,你认识我妈妈啊?那你知道她在哪儿吗?我好久没见她了,我可想她了!”说到这里,小男孩儿有些哽咽,但看得出在强忍着不愿意哭出来。我想谁都不忍心让一个如此坚强又纯真的孩子失望,但我却并不能替他的妈妈承诺什么,我只好说:“阿姨帮你联系一下妈妈好不好,阿姨一定会告诉妈妈你很想她的。”小男孩儿这才显出高兴,声音也雀跃了一些:“阿姨,那你也告诉我妈妈,如果她很忙不能回来,我会给她留着月饼的。”这真的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我看着老王说道:“你先带孩子回去吧,我会尽量给联系一下的。”
在几次拨打电话未果的情况下,我只好给对方发了一条短信:洋洋妈,我是办理过你案子的法庭工作人员,要中秋了,本该是一家人团聚的节日,孩子也很想见你,如果你有什么困难,可以告诉我,但孩子没有错,你仍是孩子的母亲。
不久后的一天中午洋洋妈就给我回了电话,她在电话里向我诉说了她的想法,既然已经离婚了,便不想再与前一段婚姻有过多的牵扯,她想开始新的生活。
我跟她描述了在法庭上见到孩子的一幕,并耐心劝导:“当时调解书上说了你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其实这岂止是你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啊,大人之间也许有什么不能再在一起生活的理由了,可是孩子这么小,无法理解的情况下只会受到伤害,在这种时候,身为孩子的父母,当然要将这种伤害降到最低,即便是不能时刻陪在孩子身边,也应该多去看看孩子,让孩子感觉到父母的爱并没有缺失。夫妻关系虽然解除了,但是你与孩子的血缘关系没有解除,你真的想要斩断这份珍贵的亲情吗?”
对方沉默良久,最后只是喃喃:“让我再想想,再想想……”
中秋节的当天我收到老王的一条短信:“法官,首先祝您中秋快乐,阖家团圆。我想告诉你洋洋妈回来看儿子了,洋洋非常高兴,我这儿也算阖家团圆了一回,洋洋妈说了,以后会经常回来看儿子,这都多亏了您啊,真的非常感谢您!”
我在心里默默回复他:祝福你有朝一日能够真正的阖家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