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尖上的舞者
开发区 姚欣
记得多年前曾看过一篇文章,题为“法官——刀尖上的舞者”。其中大概的意思是作为一名法官,其对职业的热爱与坚持是多么不容易:一是权力锤打法官,二是财富远离法官,三是篱笆缠绕法官。那时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有点消极,有点无助,更有点悲观。但现在一一对照起来,现实又何尝不是如此?
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下,法官其实就是一个行政上的名副其实的“公务员”,但法官的职业性质却要求法官有别于一般公务员,无论言行举止,无论工作生活,都有党委管着,人大盯着,上级法院看着,当事人等着,媒体跟着,禁令、不准之类的规章制度束缚着,法官又怎能轻松地做到累并快乐着?
人非圣人,法官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们也有七情六欲、也要食人间烟火。但作为法官应当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这是由法官的职业特点和性质决定的。法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是社会矛盾和纠纷的终局裁决者,是社会正义最后防线的守护神。
有时觉得,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官的职业其实与医生相类似,医生救死扶伤,呵护患者病痛,是病人生命的守护者。作为百姓心目中的白衣天使、一个良医,固然应具有精湛高超的医术、丰富厚重的临床经验,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医德,“医者仁心”,“仁心仁术”。先有“仁心”,后论“仁术”,只有医德与医术并重的医生,才能称之为良医。一个没有道德的庸医,会给患者的身体甚至生命带来危害;同样,身着法袍、手击法槌的法官,如果丧失了道德底线,便会给社会正义、司法公信力造成难以抚平的硬伤。
古代儒家提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修身”是放在第一位的,作为千百年前的封建统治阶级,尚且把“修身”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并把其作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现代法官,更应在提高道德修养方面下功夫,“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法官道德水准的高低,不仅仅影响其个人形象,更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司法权威、社会的司法公信力,影响公众对法律公平正义、对法官职业职业的认知和评价,甚至会导致民众对法律公平、公正产生合理的质疑。
古人亦云:明道德以固本,重休养以安魂,知廉耻以净心,去贪欲以守节。每一位法官都应该牢记其法律职业的天职,要求他们有超凡脱俗的道德,有区别于常人的职业操守,有慎言独行的自律精神。正因为身为法官,都知道法官不是官,知道公开、公平、公正是职责所在,知道迟到的正义非正义,知道司法为民是己任,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知道老百姓感激的目光就是对自己无言的赞许。
国人都知道,中国历史上有一个包青天,包青天绝无仅有,好法官却可以层出不穷。虽然法官的舞台没有璀璨的灯光,但作为一名舞者,就算是刀尖上的舞者,法官也要在法治的舞台上跳出最美的人生。